要答复那个问题,起首要对“数字货币”做一个界定。根据学界概念,能够将数字货币分为三类,一类是列国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一类是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一类是小我发行的数字货币。
央行发行的货币叫CBDC,在我们中国就是央行发行的DCEP。央行发行的数字货币是以国度信誉为价值依托,是央行的欠债,具有无限法偿性,是靠谱的。
机构发行的数字货币,好比摩根大通发行的摩根大通币,也包罗Facebook方案发行的libra。那一类货币其实不具有强迫法偿性,是以机构本身的信誉做为价值依托,其靠谱水平要远远弱于央行数字货币。
小我数字货币是跟着比特币和区块链的鼓起而逐步开展起来的一类货币。那类货币,大部门没有任何价值依托和信誉支持。此中部门小我数字货币成为暗网交易、洗钱和投契的东西,有必然的市场需求,也有必然的价格,但没有信誉支持。其靠谱水平既取决于市场对它的需求,也取决于列国政策对它的造约。但绝大部门小我数字货币既没有价值,也没有信誉,自己就是传销和资金盘等各类诈骗行为的东西和载体,完全不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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